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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3-03-25 16:43 编辑:zhang_ch 来源:诸城信息港 阅读:54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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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本网3月25日讯(通讯员张茂海)近日,诸城市房地产市场再现“阳春”,持续升温。笔者就购买商品房应注意问题,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金忠同志。 王书记提醒大家:购买新建商品房 ...
本网3月25日讯( 通讯员张茂海)近日,诸城市房地产市场再现“阳春”,持续升温。笔者就购买商品房应注意问题,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金忠同志。
王书记提醒大家:购买新建商品房要做到“八项注意”:
一、注意仔细查验开发项目有关证件:①《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》、②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③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④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⑤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、⑥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、⑦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。请勿预定或购买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。
二、注意详细了解购房面积。重点查看所购房屋朝向、结构、户型、建筑面积、套内面积、公摊面积、装修要求、内部设施、门窗规格、数量、材料;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(含车库、附房),层高(高度)均应在2.20米以上(含2.20米),2.20米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;要仔细阅读房管预测绘公示,避免面积问题纠纷。
三、注意谨慎缴纳预订款。缴纳预订款,应注意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的区别, “订金”可退还,“定金”不退,在认购协议中不要做特殊约定。
四、注意按规定缴存购房款。签订购房合同后,购房人应按约定付款时间,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,不能直接交给开发公司,开发公司不准自行收存预售款现金。
五、注意慎重签订购房合同。合同签订时,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慎重填写,必要时可索要合同文本请律师指导。特别注意以下事项:1、计价方式与价款数额;2、房屋建筑面积、套内建筑面积、公摊建筑面积、附属房屋(车库或附房)建筑面积;3、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;4、合同中涉及双方违约责任的条款,谨慎对待,咨询明白后方可签订;5、附加合同中要对没有约定的事项进行补充,内容要详尽,责任、权利要明确。装修及配套设施相关条款中要明确品牌与质量标准。
六、注意交付房屋相关手续:1、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合格证明文件;2、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;3、城市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达到交付条件;4、对房屋质量进行查验。
七、注意办理房产证需提交材料:1、房屋登记申请书;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;3、商品房买卖合同;4、商品房成交确认书;5、分户平面图;6、门楼牌号码证明;7、维修资金缴存凭证;8、销售不动产发票;9、完税凭证;10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八、注意办理房产证需缴纳的税费:1、登记费:住宅:80元/套;非住宅:550元/件;2、工本费:10元/件;3、交易手续费:住宅:3元/平方米;非住宅:8元/平方米;4、契税:以地税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.5、维修基金:多层70元/ 平方米;高层90元/平方米
据悉,作为主管单位,市房产管理办公室下步将适时而动,加强市场监管,强化对房地产销售人员和房产中介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,会同工商、物价等部门加大对违规欺诈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,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。
此外,市民购房若有不明白的问题,可直接拨打相关科室咨询,房管科: 6055811; 测绘科: 6061003 ;房管行政审批窗口 : 6566531 ,6050096,有关人员将提供全方位的政策解答。